陕西省歌舞剧院演出中心是西北地区最专业的国有演艺机构之一。是一家集演出策划、节目制作、舞台设计、舞台设备租赁,明星艺人主持推荐等一站服务的专业化演出服务机构。具有丰富、务实、成功的大型文化演出运作经验,主办、承办各类大型艺术活动、各种类型演艺演出、礼仪庆典、会议策划、公关活动。中心拥有专业的策划创作人才、演艺人才、一流舞台灯光设备等资源,近年来成功策划、实施了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多项大型文化演出活动,充分展现“专业体现实力,实力创造价值”的经营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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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北路5号
陕西省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是陕西省直属的国有大型艺术表演院团,前身为1940年成立于延安的“西北文艺工作团”,由毛主席题写团名。1963年扩编为剧院。2009年10月转企改制,隶属陕西演艺集团,下设歌舞团、歌剧团、民族交响乐团、交响乐团等演出创作机构。
数十载春华秋实,数代人薪火相传。歌舞剧院七十余年来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厚沃土,遵循党的文艺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勤奋耕耘,开拓进取,创造了辉煌的艺术成就,培养造就了3000多位艺术家,形成了颇具规模的艺术院团架构,具备了专业的创作演出团队,为观众奉献了大量优秀的剧目和节目。如歌剧《如兄如弟》、舞蹈《花儿与少年》、《风雷颂》、组歌舞《边区生产歌》、声乐作品《延河照样流》、《陕北革命民歌五首》、器乐作品《江山如此多娇》等。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,创作演出了大批具有民族文化精神和时代主旋律的优秀剧目,如古典乐舞《唐乐舞》、舞剧《高粱情》、民族舞诗《信天游》、乐舞诗《大唐赋》、《长安月》、情景交响音乐会《中国魂》、歌舞音画《金格灿灿彩》、舞剧《丝绸之路》和荣获中宣部“五个一工程”奖、“文华奖”的歌剧“大汉三部曲”《张骞》、《司马迁》、《大汉苏武》等几十部歌剧。其中《唐乐舞》作品再现了盛唐时期的宫廷乐舞文化,填补了中国宫廷乐舞传承的空白,入选陕西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在国内首开文化旅游演出先河,1983年首演至今已三十余年,被誉为文化旅游的常青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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